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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局采取三项措施帮助企业搞好年检 荣昌局重庆财务公司采取三项措施帮助企业搞好年检
发布时间:2011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9369583215703.shtml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涪陵区消委按照中消协“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和市消委2009年的工作部署,结合该区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其2009年3·15活动方案于3月3日通过常务理事讨论敲定。该方案突出“六力”推动“3·15”活动。

    (一)着力抓好3·15期间的宣传报道。以“消费与发展”为主线,在报刊、广播、电视及涪陵红盾网和涪陵3·15维权网上发布消费维权动态、消费警示、提示及典型案例分析。重点在《巴渝都市报社》开辟“消费与发展”宣传专栏,2月下旬至3月中旬,联合《巴渝都市报社》撰写和收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相关资料,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全力抓好“消费与发展”主题宣传启动仪式。联合卫生、农业、质监、工商、物价、商委、畜牧、药监、司法、房管、旅游、运管、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和律师单位于2008年3月13日在涪陵体育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分四个部分。一是邀请区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并请区政府分管领导作重要讲话。二是开展消费维权成果展示。通过制作消费维权活动情况的图片文字展板、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假冒伪劣实物样品,现场为消费者展示、解说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知识,同时,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由各职能部门提供没收的假冒伪劣、变质、过期商品,通过向消费者展示后,统一拉到垃圾场集中销毁。三是进行政策法规宣传。由各职能部门派人宣传法律法规,现场现场开展咨询、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与消费维权成果展示同步进行。四是展示商品和服务,拉动消费。在市、区级诚信企业中选择10—15个企业进行商品和服务展示,贯彻中央、市、区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重要精神,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以最大的实惠刺激、回报消费者,提振消费信心,促消费促发展。

    (三)合力抓好3·15文艺演出宣传。一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抓好3月13日的涪陵广场文艺晚会。文艺演出节目采取常务理事自编自演与社会力量组织相结合,突出“大消委”保护消费者的形象,展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特点;二是文艺演出“走近三农,服务消费者”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到农村宣传,以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深入到青羊镇(2007.3.9),以文艺形式进入学校进行消费教育,同时在两个场镇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受理、处理消费投诉,着力解决农业生产资料的投诉处理。

    (四)竭力抓好执法维权活动,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按照“大消委”的要求,确保2009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到位,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把工商、商委、农业、文广、旅游等常务理事中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维权活动融入到活动方案中,确保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

    (五)强力抓好农村、社区的“消费与发展”主题宣传。要求各消委分会在3·15期间,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联合农业、卫生、工商、畜牧、供销等相关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和执法维权安民活动,重点以食品、药品、保健品、住房、通讯和日用消费品为主同时,每个消委分会必须进入辖区1所学校开展消费讲座。

    (六)尽力抓好大中型企业的3·15纪念活动。3月15日,号召区内大、中型企业(商场、市场)以及相关经营者开展“走近消费者,服务消费者”活动,开展诚信兴商,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和服务承诺。重点以公用企业为主,展示商品和企业形象,拉动生活消费,要求企业负责人带头亲临经营现场,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帮助解决消费纠纷。(涪陵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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