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农村家电商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云阳县工商局采取强有措施,加大农村家电商品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紧紧抓住“两节”期间农民工大量返乡、农村集贸市场上市人数增多的时机,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采取印发传单、张贴标语、刊播公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支农惠农政策,帮助群众正确区分“家电下乡”和“送货下乡”的政策界限,提醒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注意索要“三证一票”(经营网点营业执照、“家电下乡”备案证、产品合格证、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发票)。
二是严格实行备案制度。会同商务局对全县“家电下乡”250家销售企业及下伸网点实行严格的备案审批制度,对曾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被处罚、社会诚信度较差或无营业执照的经营网点不予备案,并对“家电下乡”产品的品种进行严格把关,严禁超出国家中标公告品种而擅自扩大“家电下乡”范围。
三是严格日常巡查。发挥基层所监管优势,强化对“家电下乡”经营网点实行重点巡查、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监管人员责任,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家电召回退市等制度,重点检查经营者销售的家电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翻新家电,严防以“家电下乡”名义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遍及全县镇村712个12315消费维权网站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家电下乡”产品投诉,对下乡家电商品的申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对经销假冒伪劣、旧货翻新、不合格家电商品的经营网点予以公开曝光,并取消其“家电下乡”经营网点资格,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支农惠农”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截至2月底,全局共出动执法力量636人次,检查各类家电经营349家,利用集日在40个镇乡和两个街道办事处送发家电挑选、使用常识及农资打假宣传资料3800份,解答购买家电惠农政策、识别家电下乡标识3567人次,会同县商务局已备案“家电下乡”经营网点250家,农民购买手机、彩电、冰箱、洗衣机共679台件,销售额达113.719万元,农民购买家电后凭相关手续到所在乡镇财政所登记领取政府直补金额14.7834万元。(云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