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涪陵局清溪所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取得良好的效果,无照经营率始终控制在1%以下。该所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立足于“防”,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该所针对无照经营多为弱势群体和三峡库区移民且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弱的现状,加强对这部分无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其中开展一对一帮教,讲清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意识;对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向经营者讲清前置审批条件及营业执照办理程序,促使无照经营者主动办理了营业执照。截至11月30日,该所已发放《催办通知书》1311份,上门法律宣传380余人次,督促办照409户。
二是立足于“打”,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该所认真落实片区责任制、细化监管网格,实现监管区域全覆盖。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做到重点检查与清查相结合,对以往清理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遗留区域和行业进行全面清理;对暂时不能办证办照的经营户及时下达“催办通知书”,对不能限期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做好取缔无照经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充分保证执法人员的安全以及取缔方式的合法性。目前,已取缔无照经营户13户,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小食杂店3处,校园周边小餐饮摊点5处;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56件。
三是立足于“疏”,认真做好服务和解释工作。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为经营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需要扶持的弱势群体和移民,热心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咨询。对下岗失业人员,依法免收相关规费,鼓励支持他们从事个体经营。对因缺少前置审批条件而无法办照的,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帮助无照经营户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达到条件后,及时为其办理证照,提高了经营户的持照率。其次,无照经营场所系出租、转让的,除对经营者下达“催办通知书”外,还向出租方或转让方送达“行政告知书”,督促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同时“催办通知书”、“行政告知书”复印件送达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请求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共同做好思想工作。
四是立足于“堵”,加强相关部门法律责任共治无照经营孳生土壤。加强与涉及为经营提供条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在治理无照经营行为中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要求凡涉及经营用途的用水、用电、用气应持营业执照进行申请,其供水、供电、供气合同中应注明如违法经营将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经营者承担。(涪陵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