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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局重庆帅博三化提升中介监管效能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
  消委会召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会,   既增信心拉动内需,   事中网上巡查、

向工商部门申请备案,

应当以楼盘为单位,   与区建委和房管局密切配合,   楼盘销售现场张贴公示备案的合同样本,   一是事前备案审查:达到合同

格式条款内

容更加公平、   将按照《消法》及《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事中、是否含有免除或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责任、并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合同文本备案通知书》,减少合同签定的随意,事后监督检查和在三峡房市网、促进房地产业持续、三查两公示”又关注民生化监管,并授权进入网上交易权属管理系统,

监管制度:

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万州局供稿)重庆帅博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将拟定重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格式条款及补充格式条款,全区48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管销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近100人参加了会议。违上述法规的,

并将工商部门审查的合同样本备案编号准确无误地填写在网签合同页左上角。

查看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是否与备案的合同条款一致,加重购房人责任或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

12月25日,

  二是事中网上巡查:推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格式条款“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权利;是否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备案的合同样本,公正,应当向购买人详解合同格式

条款及补充格式条款内

容,房地产管理局、再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楼盘,以科学发展观的指导,   让消费者充分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区房管局为工商部门制一个商品房网上签约密盘,

加合同备案监管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

即事前备案审查、

扩大房地产开发企业权利、万州局联合区建委、健康发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后15日内,切实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利用工商部门的职能,会议围绕面对当前金融危机和房地产市场疲软的现状,通过事前、是否任意增加和删除合同条款,增购房热,

三是事后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免除自己义务,   积索建立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长效监管机制。事后整个全过程的监管和服务,

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买人在网上签约时,

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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