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经检总队在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继续保持对商业贿赂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案件的查处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经检总队共获取商业贿赂案件线索28件,涉案单位19家、自然人9人。通过排查,对其中的27件予以立案调查。其中,总队直接立案查处案件12件,结案8件,案件数量占总队全年办结案件数量的29%,罚没金额占总队全年罚没总金额的37%。与区县联合办案5件,结案5件;移交区县案件线索10件。
今年总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畅通案件来源渠道。首先,加强协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今年以来,经检总队在执法联动制度的指导下,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方面,检察机关为经检总队提供了大量案件线索。今年从检察机关获取的案件线索达22件,占经检总队全年获取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85%。另一方面,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也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在移送线索的同时,检察机关向经检总队提供了大量已查获的证据,并对案件查办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对工商部门了解案情、打开案件突破口提供了极大方便;在查处某建筑公司商业贿赂案中,南岸区检察院还抽调人员与经检总队组成了专案组,多次配合经检总队对在押涉案人员进行提讯,使案件查办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检察机关的联动不仅使涉案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惩处,而且提高了工商部门的执法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其次,认真摸排举报线索,从中发现关联线索。在接到对“骨科医院”涉嫌商业贿赂的举报后,总队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摸排,结果发现了五条有价值的线索,为彻底打击涉案违法行为奠定了基础。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案件查办实现三级联动。经检总队今年获取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中,涉案人员多,分布地域广,查办任务十分艰巨。为了更好的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经检总队创新工作方式,采用与区县联动的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首先,对案件线索分类处理。总队重点抓好大要案的查处,在总队直接立案查处的9件案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达6件,其中2件在100万元以上;对部分重大案件线索,根据实际需要,调集部分区县执法人员与总队执法人员一起,开展联合办案;对部分涉案金额较小、案情相对简单的线索则交由区县局立案查处,全年移交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达十件。其次,充分发挥总队和区县的特长,实现“优势互补”。总队技术力量相对较强,但人手不够;区县缺少案件线索,但有充足的办案力量和地域上的优势。通过联合办案和线索移交,较好的解决了总队和区县存在的问题,更有利于案件查办。第三,案件查办中相互学习和借鉴。今年查办的案件中,相当一部份案件情节“雷同”,通过办案人员之间及时交流、沟通,使案件查办方向明了,少走弯路,同时在案件质量上也得到提高。通过联动,既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又使更多的执法人员得到了锻炼,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对商业贿赂案件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全面查处。今年获取的案件线索中,多数是无照经营者的“挂靠经营”,部分当事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总队和各区县在查处过程中,对有商业贿赂行为但尚不够成刑事犯罪的,以商业贿赂行为查处;对行贿行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还存在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则以其他行为查处。在已查结的13件案件中,有9件虽因商业贿赂发案,但最后是按无照经营或为无照经营提供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的,真正做到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检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