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突出“一个加强”。该局成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负责指导以及检查督促创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及总局、市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同时制订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明确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工作标准等,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奠定基础。
(二)采取“两个进入”。一是进社区、进村摸底调查。首先,深入到全县的社区、农村,逐家逐户对农村食品经营户进行实况摸底,了解农村食品经营户的具体情况。其次,在数据库内对全县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进行特别标注,重新校正和补录农村食品经营户档案的前置审批相关文件等信息,以便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或巡查市场时能快速、准确地查找到经营户的资料及时开展市场巡查。二是进社区、进村建立联系点。为扩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队伍,该局在社区、村建立联系点,由社区、村委干部担任的食品安全联系人,引领农村食品经营户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规范要求。
(三)开展“三个抓好”。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各基层所分片召开农村食品经营户会议,让经营户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其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用标语、横幅、宣传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多层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抓好政策法规培训。各基层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食品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经营户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守法经营保证食品安全的意识。三是抓好典型示范。根据经营户的现状和分布情况,选定经营信誉好、影响力强的作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点。采用一对一,一帮一的方式帮助和督促创建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标准要求经营。一方面引导他们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改变经营方式和店容店貌。另一方面,引导和督促他们全程规范管理食品的购进、储存和销售,严把食品质量关。
(四)强化“四个落实”。一是落实经营管理各项制度。在农村食品经营户中,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和两书”,即:“进货检查、进货台帐登记、质量承诺、食品质量自检、食品退市”五项自律制度,与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将每份承诺书在经营场所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落实监管巡查责任制度。落实工商所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辖区负责制,规定每月到示范店巡查不少于一次,一方面检查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另一方面检查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经营和商品质量,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此外,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对相关的食品进行现场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作下架退市处理,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三是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要求示范店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店容、统一制度、统一台帐格式。四是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局与所、所与监管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和责任。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监管工作到位。(梁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