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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局三项措施贯彻落实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培训会有关精 永川局公司注册三项措施贯彻落实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培训会有关精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122616513914791.shtml

     为切实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万州局在12月初即提前对“家电下乡”市场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基础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电等商品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8〕86号),严厉打击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健全四大机制

     一是开辟网点建设“绿色通道”。对拟办理“家电下乡”销售和维护服务网点的,开辟登记、变更“绿色通道”,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登记注册或变更经营范围,促进全区健全经营网点体系。二是建立部门信息畅通机制。加强与商务部门的协调,实现“家电下乡”政策、中标企业及产品、销售和维护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等信息的共建共享,整合执法资源,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健全抽检送检机制。加强与质监部门、检验机构的协作,依法开展疑似不合格家电的抽检、送检活动。四是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健全经检支队、工商所二级案件线索排查机制,以市场消保科为主体,强化“家电下乡”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二)突出六大重点

     一是强化网点监管。通过登录全国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及重庆市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依据市商委有关“家电下乡”销售和维护服务网点的公告,或区商委备案通报,对无证无照从事“家电下乡”经营行为,或未经商务部门备案的网点,依法查处。二是强化“下乡家电”监管。家电产品和销售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对不属于“家电下乡”范围的产品以及中标销售企业的产品,对翻新旧家电等各类“山寨”家电,打着“家电送货下乡”的名义进行销售的,依法查处。三是强化广告监管。加强日常广告监测,对违规发布“家电下乡”广告的,依法严惩。四是规范促销行为。规范促销行为和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五是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可以销售任何中标产品,不得垄断经营,不得断档脱销,否则依照《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六是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健全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制度,以售后服务为重点,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及时公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建立四项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场消保科牵头,实施工商所属地监管,建立健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制、工商所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责任制,层层认真抓好检查落实,切实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二是健全信用分类监管。强化市场主体信息分类监管,依托新进开展的“重庆市万州区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二级库”,加强与区商委的资源信息共享,对随意违约、不讲信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售后服务质量差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及经销网点,予以失信警示。三是健全宣传引导制度。组织开展消费教育,积极帮助农民消费者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引导农民消费者到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去购买。同时,宣传家电挑选、使用常识,促进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四是健全新闻曝光制度。对查处的“家电下乡”中的违法行为,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净化家电市场,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万州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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