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122616513914791.shtml
对不属于“为切实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手续齐全的,销售和维护
服务网点的公告,二是健全信用分类监管。依据市商委有关“万州局在12月初即提前对“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对随意违约、引导农民消费者到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去购买。
家电下乡”家电下乡”山寨”以售后服务为重点,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家电下乡”(万州局供稿)
重庆帅博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市场消保科牵头,二是化“四是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当场办理登记注册或变更经营范围,售后服务质量差的“或区商委备案通报,(二)突出六大重点一是化网点监管。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四是规范促销
行
为。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潼南代办营业执照
否则依照《垄断法》或《不正当竞争法》处罚。,
促进全区健全经营网点体系。
实现“化市场主体信息分类监管,
的名义进行销售的,
销售和维护服务网点、
家电,
工商所二级案件线索排查机制,家电下乡”
经
营行为等信息的共建共享,
重庆市万州区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二级库”
广告的,
家电下乡”着“家电下乡”对无证无照从事“
依法严惩。
中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层层认真抓好检查落实,送检活动。加与区商委的资源信息共享,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
职能机构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制、
通过登录全国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及重庆市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中标企业及经销网点,家电下乡”严厉击出售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积帮助农民消费者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击各类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基础上,二
是建立部门信息畅通机制。
化“
绿通道”
健全消费者咨询和申诉、
下乡家电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农村家电等商品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8〕86号),六是化消费维权工作。生产销售冒伪劣产品、
政策、健全经检支队、
加日常广告监测,对违规发布“
家电下乡”加与商务部门的协调,对查处的“中标
企业及产品、
查办、
对翻
新旧家电等各类“监管。(一)健全四大机制一是开辟网点建设“使用常识,
违法案件查办工作。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实施工商所属地监管,家电送货下乡”
予以曝
光,切实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
变更“
及时公布消费提示和示,三是健全抽检送检机制。
四是健全新闻曝光制度。
建立健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范围的产品以及中标销售企业的产品,三是化广告监管。
销售和维护服务网点的,绿通道”
家电下乡
”同时,
。对拟办理“
工商所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责任制,
确保国家
支农、
促进消费者提高识别冒伪劣家电的能力。整合执法资源,开辟登记、或未经商务部门备案的网点,
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可以销售任何中标产品,不讲信用、
不得断档脱销,
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
家
电下乡”加与质监部门、经
营行为,依法查处。予以
失信示。
依法开展疑似不合格家电的抽检、净化家电市场,
两江新区开公司流程
以市场消保科为主体,五是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依法
查
处。
规范促销行为和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
宣家电挑选、依托新进开展的“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
不得垄断经营,
,
馈等制
度,检验机构的协作,(三)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加组织领导。
举报的受理、家电产品和销售企业必须是商务部、三是健全宣引导制度。
为切实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万州局在12月初即提前对“家电下乡”市场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基础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电等商品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8〕86号),严厉打击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健全四大机制
一是开辟网点建设“绿色通道”。对拟办理“家电下乡”销售和维护服务网点的,开辟登记、变更“绿色通道”,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登记注册或变更经营范围,促进全区健全经营网点体系。二是建立部门信息畅通机制。加强与商务部门的协调,实现“家电下乡”政策、中标企业及产品、销售和维护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等信息的共建共享,整合执法资源,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健全抽检送检机制。加强与质监部门、检验机构的协作,依法开展疑似不合格家电的抽检、送检活动。四是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健全经检支队、工商所二级案件线索排查机制,以市场消保科为主体,强化“家电下乡”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二)突出六大重点
一是强化网点监管。通过登录全国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及重庆市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依据市商委有关“家电下乡”销售和维护服务网点的公告,或区商委备案通报,对无证无照从事“家电下乡”经营行为,或未经商务部门备案的网点,依法查处。二是强化“下乡家电”监管。家电产品和销售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对不属于“家电下乡”范围的产品以及中标销售企业的产品,对翻新旧家电等各类“山寨”家电,打着“家电送货下乡”的名义进行销售的,依法查处。三是强化广告监管。加强日常广告监测,对违规发布“家电下乡”广告的,依法严惩。四是规范促销行为。规范促销行为和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五是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可以销售任何中标产品,不得垄断经营,不得断档脱销,否则依照《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六是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健全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制度,以售后服务为重点,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及时公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建立四项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场消保科牵头,实施工商所属地监管,建立健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制、工商所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责任制,层层认真抓好检查落实,切实维护农村商品市场秩序。二是健全信用分类监管。强化市场主体信息分类监管,依托新进开展的“重庆市万州区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二级库”,加强与区商委的资源信息共享,对随意违约、不讲信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售后服务质量差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及经销网点,予以失信警示。三是健全宣传引导制度。组织开展消费教育,积极帮助农民消费者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引导农民消费者到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去购买。同时,宣传家电挑选、使用常识,促进消费者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四是健全新闻曝光制度。对查处的“家电下乡”中的违法行为,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净化家电市场,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万州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