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国家工商总局32号令,
质权人为重庆柏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的自然人股东顾某某对应质权。根据出质协议,
经审查, 并向申请人核发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丰工商)股质登记设字[2008]第00001号}。网站动态顾某某提出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材料。此次股权出质登记为我县自《登记办》从今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以来的例股权出质登记。重庆代办分公司
(丰都局供稿)重庆帅博工商 作出了准予股权出质登记的决定,出质人周某某以其所持有的重庆柏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150万元作为出质股权,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丰都局认真审查了重庆柏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两个自然人股东周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