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年,九龙坡局以宣传、贯彻《物权法》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截至10月底,为辖区37户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9笔,帮助企业融资人民币33.4亿元。
一是认识到位。该局充分认识到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工作来抓。抵押权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有利于扩大中小企业、个人经营者的担保能力,缓解大量动产闲置与融资难的矛盾;有利于活跃金融、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物尽其用、货畅其留的目的在。
二是宣传到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培训会、走访企业等方式主动向辖企业、农户、金融机构宣传《物权法》、《担保法》以及新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使其尽快了解和掌握登记程序、登记范围、登记材料,明确责任,全方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责任到位。该局高度重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将其纳入分局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了抵押登记工作制度,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纳入岗位考核,做到程序100%合法,登录台帐100%准确,资料保存100%完整。
四是程序到位。办理登记做到材料齐全、主体合法、登记范围合法,填报内容详细准确,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予以办理。
五是服务到位。接待当事人热情周到,介绍情况一次讲清,办理登记一次办结,尽量减少当事人往返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九龙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