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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获总局正式授权行使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受理权 市工商局获总局正式授权行使不冠行政区划的重庆帅博企业名称受理权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7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11716523813993.shtml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实行不定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今年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开展广告法律法规学习4次,重点学习《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奥运标志管理条例》《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组织知识竞赛一次,极大提高了新闻媒体单位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是注重信息沟通,实行新闻媒体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该局坚持定期召开辖区新闻媒体单位碰头和情况通报会,及时纠正新闻媒体单位出现的违章违法苗头,并通报阶段性广告整治重点,同时,新闻媒体单位也将广告发布过程中的难题和疑惑向该局如实反映。如奥运期间,该局及时通知几家新闻媒体单位,将《奥运标志管理条例》和上级要求文件一一通告媒体单位,没有出现一例违法奥运宣传广告。

     三是注重和谐发展,强力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今年,该局对轻微的广告违章违法行为,本着教育为主、促进发展的宗旨,采取“广告发展策略提示书”、“广告发布建议书”、“广告违章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告知书”等形式,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的引导和帮扶,现行告知,促使其自觉纠正,增强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据不完全统计,1-10月共发放“广告发布建议书”10份,“广告违章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告知书”15份,切实体现了寓规范于发展之中的监管理念。

     四是注重行为监管,切实推行广告发布监测工作制度。今年,对永川电视、报纸、广播电台等3家新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广告监测的范围包括报纸、电视、电台三大类。广播电台未发现有违法广告,永川电视台和《永川日报》涉嫌有违法广告。2008年,共监测各类广告468条(次),涉嫌违法28条(次),总违法率为5.9%。其中医疗服务广告5条(次),涉嫌违法1条(次),违法率为20%;药品广告55条(次),涉嫌违法15条(次),违法率为27%;保健食品广告8条(次),涉嫌违法1条(次),违法率为12%;房地产100条(次),涉嫌违法2条,违法率2%;其他广告375条(次),涉嫌违法5条(次),违法率1%。

     五是注重严格执法,落实工商所属地化监管制度。在广告监管工作中,认真落实广告监管重心下移,落实工商所属地化监管责任制,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等六大类广告,并实行广告案件申诉举报转办制度,进一步完善局、科、所办案机制,做到查处、教育、规范、扶持相结合,使广告办案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永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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