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强化领导。加强对个体登记质量、案件录入质量、电子商务监管、大练兵、联合征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注册监管科、公平交易科、法制科、信息中心和各工商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是强化责任。要求全体参加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干部职工必需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以认真履职的工作态度认真仔细的搞好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三是强化落实。要求全体参加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同志必须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和县局的具体规定认真落实,不留死角。并要求完成期限为于12月5日,从12月6日开始县局将组织检查组按照市局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县局对科、所的年度工作考核。
四是强化督导工作。对于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各相关科所领导必须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督导工作,县局牵头科室和具体业务科室必须加强对工商所的督导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信息反馈。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以便领导小组按照具体情况及时制定解决办法,确保此项工作进度和质量。(石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