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突出广告监管重点。以商业步行街、商业城、商贸中心、旅游景区为重点监管区域,以媒体广告、户外广告、房地产广告、商品促销广告、旅游广告、药品医疗广告、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广告等为重点监管内容,严厉查处商品质量误导性宣传、虚假打折和降价、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旅游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二是加强部门的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会同县市政部门和商业步行街管理所加强了对户外广告发布的设置审批,使户外广告过多过乱,档次不高的问题明显改善。
三是实行广告片区巡查制度,细化日常巡查责任。对户外广告监管实行片区巡查制度,依托“12315”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广告属地化监管,充分发挥工商所广告属地化监管的优势,将广告监管的重心下移,分解落实任务到各巡查片区(责任人),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首先是对市局和县局审批的广告信息进行及时认领,认领率达100%,其次是对已认领的户外广告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巡查到位率100%。
四是加大广告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和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累计责令拆除过期、破损广告6幅,对标识不规范行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1件,其中:查处房地产虚假广告案件1件;查处以免费讲座、赠送小物品、免费体验为诱惑,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向中老年人推销质次价高的保健品案件1件;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案件9件。
该所通过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虚假违法广告违法行为,辖区广告违法现象突出、集中和频繁的区域依法发布的广告达到98%以上。广告违法率呈明显下降趋势,登记率、标识率大幅上升。(大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