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总局针对修订后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发了新版行政处罚文书,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对此,经检总队高度重视,采取五项举措,确保新版行政处罚文书的启用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渝工商办发[2009]6号文件,使每位执法人员明确启用新版行政处罚文书的具体要求;二是将新版行政处罚文书的电子版在总队网站上发布,要求每位干部自行下载,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手册》进行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新版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方法;三是由综合科统一印制新版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文书,统一盖章、统一登记、统一发放,提供给各办案科使用;四是认真参加市局即将开展的新版行政处罚文书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出差错;五是对尚未使用的旧版行政处罚文书进行清理,避免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混用。(经检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