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璧山局在市场监管中,认真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加强“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并在全局广泛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活动,使全局在为地方经济和服务上取得优异成绩。近日,该局被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司法局、重庆人事局三部门联合表彰被授予为“重庆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一是注重教育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近年来,该局坚持以“增强法制意识”,“努力创造公正廉洁的执法环境和公开高效的办事环境”为中心,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全局的基础性、龙头性工作常抓不懈。该局广泛开展“四大一重点”大学法、大培训活动,采取以会代课、举办竞赛、开展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制教育培训和普法考试,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得到增强,广大工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监管执法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全面推行责任制,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该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首办责任制、预约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上门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一审一核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纠正制等。对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等进行分解,确保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认真规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格式化文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降低执法风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该局全面落实“办、审、定”三分离办案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执法监督范围之内。采取阶段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各种形式组织层级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越权执法、违反执法程序、行政不作为等执法违法行为。同时从局机关到基层工商所都设立了公示栏,把执法程序、办照期限、收费项目及标准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将各科(室)、所的职能及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制作成监督岗上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树立“办事手续简便、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机关形象好”的工商新形象。2008年,该局查办的各类案件中,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璧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