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加强对辖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禽类产品、摊点的检查,目前共检查经营户40户。
二是主动联合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对辖区禽类产品和禽类产品经营户、摊点进行抽查,一旦发现禽类出现禽流感,将立即关闭市场,对禽类进行集体捕杀,将禽产品全部交由卫生防疫部门作无害化销毁处理,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市场的消毒工作。
三是加强对上市禽产品的检查,一旦发现死因不明的禽类和来历不明的禽类(产品)必须立即查明来源。
四是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经营加工,不得加工经营有疫情或可疑的禽类产品。
五是加大对集贸市场和超市、商场的检查力度,依法取缔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发现非法加工制售食品黑窝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行为,保障肉禽制品、水产品、糕点、豆制品等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食品等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乱加价等不法行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六是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加大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防止禽流感在市场发生。
七是起动疫情报告制度和值班责任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的禽流感防治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如果发现疑似禽流感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分局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瞒报、缓报、迟报疫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是制定了《重庆市工商局北部新区市场防控禽流感应急预案》。(高新园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