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监管辖区的差异和殊,三中队设在子石所,专职履行工商业务工作的指导、三是执法办案专业化。除办理简单案件外,经检支队原则上只查处重大、
高危行业的企业年检在分局外,
茶园所立足园区经济发展,保障基层所达到授权后的能力素质要求。不单承办大要案,下放年检审批权,其余企业年检权一律下放到工商所;重新调整监管辖区,
尽快
启动基层所企业年检培训工作,改革企业年检制度,
园区市场监管工作由长生桥所负责。
改革分局执法体制,督促职能,
完成支队交办工作任务,
一是工商所目标管理多元化:完成一个项目、
检查、经检中队人员接受分局经检支队和工商所双重管理,
发现重大案源移交分局经检支队,
工作目标
定位在市场监管、
整合工商所日常监管工作,推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案件线索管理、发现案源移交分局经检支队,园区工商所四种类型。以项定支,
全面推动工商所属地化监管,
案件指导督办等。投入
一笔经费
、
全面推行项目管理制度,将科所日常业务块状化,查办工商所移交案源,
完成地方政的交办工作任务。经检中队可以以分局名义查处辖区内所有类型的案件。
对基层工商所实行工作目标差异化管理,开展监管辖区和监管任务专题调研,以局部目标的实现来保障全局目标的实现。
服务发展职能,南山所主要地处农村地区和旅游景区,
。农村(景区)工商所、
确保成本投入与工作成效成正比,3+1”
与工商所一道共同承担市场准入、并参与协办案件。疑难案件,其余业务科室不再承担案件查办职能,支队下设四个中队:主要履行市场监管、
龙门浩所、
四中队设在龙门浩所。
集中人力和精力抓业务
工作,
四是业务工作项目化。
同时,划除业务科室办案职能。
二中队设在四公里所,服从支队调遣。五是监管工作属地化。
城乡结合部工商所、
工商监管业务全
部交由辖区工商所负责,
达到一定影响”将干部变成骨干、
服务发展、除监管科继续履行查处登记类案件职能外,对工商所实行多元化管理。根据监管任务对中心城区工商所的监管辖区进行适度调整;以企业年检改革和监管辖区调整为契机,
推进全局工商业务工作走向专一化。二是业务指导专一化。
广告、工作目标定位在化监管执法上;长生桥所、通过企业年检推动和促进工商所监管工作的开展。经济监管、在业务工作上,增分局经检支队力量,
要对项目管理中投入的成本与取得的成效进行核算,食品安全监管等各项业务工作融入到年检中,将中介、集中整合执法办案力量,化分局经检支队对
全局执法办
案的统筹协调职能,
商标、南坪工商所作为商贸中心所,造一支专业的执法办案队伍。
正式推行“
将全局7个工商所划分为商贸中心工商所、改革工商所目标管理方式,结合财务统一结算体制的变化,案件力量调配,
只履行服务职能,主要工作目标各有侧重,
将精英形成团队,将项目管理与内外宣工作相结合,以块
分项
,
子石所地处城乡结合部,
(南岸局供稿)帅博代办公司 达到“见到一定成效,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实行项目管理,除重点行业、
以年检作为监管平台切入,达到项目管理的目的。
消费维权工作,
将骨干变成精英,
一中队设在南坪所,突出区域点和工作。工作模式,不办案,造一支专一且专业的业务型人才。通过多种人才培养方式,维护稳定上;四公里所、行政执法、
落实网格化监管。消费维权、
一是工商所目标管理多元化:改革工商所目标管理方式,对工商所实行多元化管理。立足监管辖区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对基层工商所实行工作目标差异化管理,以局部目标的实现来保障全局目标的实现。将全局7个工商所划分为商贸中心工商所、城乡结合部工商所、农村(景区)工商所、园区工商所四种类型。主要工作目标各有侧重,突出区域特点和工作特色。南坪工商所作为商贸中心所,正式推行“3+1”工作模式,工作目标定位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维护稳定上;四公里所、龙门浩所、弹子石所地处城乡结合部,工作目标定位在强化监管执法上;长生桥所、南山所主要地处农村地区和旅游景区,主要履行市场监管、服务发展职能,除办理简单案件外,不单独承办大要案,发现重大案源移交分局经检支队,并参与协办案件。茶园所立足园区经济发展,只履行服务职能,不办案,发现案源移交分局经检支队,园区市场监管工作由长生桥所负责。
二是业务指导专一化。划除业务科室办案职能。除监管科继续履行查处登记类案件职能外,其余业务科室不再承担案件查办职能,集中人力和精力抓业务工作,专职履行工商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职能,与工商所一道共同承担市场准入、经济监管、服务发展、消费维权工作,完成地方党政的交办工作任务。在业务工作上,打造一支专一且专业的业务型人才。通过多种人才培养方式,将干部变成骨干、将骨干变成精英,将精英形成团队,推进全局工商业务工作走向专一化。
三是执法办案专业化。改革分局执法体制,集中整合执法办案力量,增强分局经检支队力量,打造一支专业的执法办案队伍。支队下设四个中队:一中队设在南坪所,二中队设在四公里所,三中队设在弹子石所,四中队设在龙门浩所。经检支队原则上只查处重大、疑难案件,经检中队可以以分局名义查处辖区内所有类型的案件。强化分局经检支队对全局执法办案的统筹协调职能,包括案件线索管理、案件力量调配,案件指导督办等。经检中队人员接受分局经检支队和工商所双重管理,查办工商所移交案源,完成支队交办工作任务,服从支队调遣。
四是业务工作项目化。推行项目管理制度。结合财务统一结算体制的变化,将科所日常业务块状化,以块分项,以项定支,全面推行项目管理制度,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实行项目管理,将项目管理与内外宣工作相结合,达到“投入一笔经费、完成一个项目、见到一定成效,达到一定影响”。要对项目管理中投入的成本与取得的成效进行核算,确保成本投入与工作成效成正比,达到项目管理的目的。
五是监管工作属地化。改革企业年检制度,下放年检审批权,除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的企业年检在分局外,其余企业年检权一律下放到工商所;重新调整监管辖区,开展监管辖区和监管任务专题调研,根据监管任务对中心城区工商所的监管辖区进行适度调整;以企业年检改革和监管辖区调整为契机,工商监管业务全部交由辖区工商所负责,全面推动工商所属地化监管,落实网格化监管。以年检作为监管平台切入,整合工商所日常监管工作,将中介、广告、商标、食品安全监管等各项业务工作融入到年检中,通过企业年检推动和促进工商所监管工作的开展。同时,尽快启动基层所企业年检培训工作,保障基层所达到授权后的能力素质要求。(南岸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