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健康重庆”重要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市局及时出台五项具体应对措施,积极牵头加强药品广告监管,严格追究虚假违法广告的责任。
(一)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广告常态化监测。一是充分利用市局广告监测中心现有的设备,实现对市级电视、广播、报纸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的日常监测,并每月通报一次监测情况;二是加强对区县电视、报纸、印刷品、网络发布的药品广告的监测,并每季度通报一次监测情况。
(二)多管齐下,严格各项行政监管措施。以新闻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为重点,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及时责令整改、暂停和停止违法广告发布、行政告诫等。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情节较重的,通过食药监管部门采取责令在辖区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让虚假违法宣传品在重庆市场无立锥之地。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对监测发现、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药品广告严重违法案件,要及时立案,并通过完善市局——区县局——工商所三级联动执法,形成工作的上下互动和整治的高压态势。
(四)切实发挥广告整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坚持和完善由工商部门牵头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在整合部门职能,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健康重庆”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通过市委宣传部对媒体单位发布违法广告实行严格的扣分考核,强化媒体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从而把住药品广告发布关。
(五)加强诚信守法宣传教育,强化行业自律。通过“3·15”法制咨询服务活动、广告审查员培训、召开监管对象行政告诫会等形式,积极组织药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加强广告法律法规及诚信经商的宣传学习,并通过强化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告行业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强化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广告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