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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发布消费示4类广告应谨慎 市公司注册局发布消费示4类广告应谨慎
发布时间:2009年2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921216305015310.shtml

     为规范全县店堂告示等格式合同条款,按照市局2009年合同监管工作安排,酉阳局结合实际,采取四条措施开展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检查活动。通过清理整治辖区内所有服务企业和商家利用各种形式发布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行为,进一步构建合同诚信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各工商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监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整个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明确专项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检查县城及39个乡镇辖区内所有服务企业和商家发布的商业广告、通知以及张贴的店堂告示、声明、须知、说明和对消费者提供的凭证、单据等构成要约并视为格式合同管理的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是各公有服务企业和商家在经营场所设置或张贴的店堂告示、通知、声明、须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是明确检查时间,掌握方法步骤,突出工作效果。2月9日至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所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合同法》、《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掌握相关条文,提升法制水平的同时,要采取召开消费监督员和消费者代表座谈会,企业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知识培训会或者开展走近企业等活动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消费者积极参与并提供线索,让广大消费者、商家负责人和企业管理人员明确这次专项整治的意义和目的、要求,主动自查自纠,从而大造声势,活跃舆论氛围。2月16日至23日为专项巡查阶段。各工商所组织人力,深入企业和商家营业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店堂告示、商业广告、声明、须知以及在凭证、单据上印制的格式条款是否含有《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发送使用整改建议书。2月24日至3月5日集中整治阶段。各所结合巡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企业和商家按照使用整改建议书的要求全面修改,正确使用合同格式条款。3月6日至3月8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所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明确辖区合同格式条款日常监管重点,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收集典型案例,落实长效监管工作措施,使实施合同格式条款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是严格条款审查,加大执法力度。在审查格式合同条款过程中,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逐一进行审查,对有法律法规条文明确规定且提供方无争议的,及时建议修改,对条款规定争议较大的组织业务熟悉的人员集中研讨,或报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会审。对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修改建议,而拒绝修改的,由县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告,提醒消费者注意,如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务必严肃处理。(酉阳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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