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分局以2007年度年检工作为切入点,强化五项措施,加强企业年检。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年检期间共向320户住所变更、停业、出资期限到期、经营期限到期、前置许可到期等违法的市场主体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先后督促65户企业及时作了变更,规范了65户企业的经营范围,并对35户企业进行了查处。截至11月30日,应检企业4817户,已检企业4214户,年检率87.5%。清理吊销内资企业630户。
一是强化年检宣传。分局及时召开年检工作会,传达市局年检工作指示精神,安排部署本局年检工作,要求各工商所采取电话、巡查、会议、致信、公告等形式认真做好企业年检时间、网上年检、年检审计范围调整等方面的宣传,确保年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年检服务。要求所有年检工作人员积极顺应服务发展的新形势,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意识,创新年检服务理念,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 、等待服务向上门服务、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的转变,把“提高年检服务质量”作为今年年检工作的主线,把人本执法、科学执法贯彻到年检工作始终,突出服务发展,突出行政指导,要求在办理年检的场所公开年检依据、程序、收费标准和结果。做到咨询“一次告清”,做到材料齐备当即发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的审查,要求加强对有违法违规记录企业的审查和监管。对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娱乐场所、民用爆破器材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的企业,要严格审查其前置许可证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四是强化属地监管,分局明确除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在辖区工商所年检。既方便企业办事,又强化了工商所监管。
五是强化年检纪律,分局要求认真执行“十不准”等有关规定,严禁借年检之机搭车收费,严禁指定或推荐企业到某一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报告,严禁擅自改变提交审计报告的范围,严禁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通过年检,严禁利用年检索取、收受企业财物。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巴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