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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局贯彻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渝北局贯彻市公司注册委三届四次全委会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09年1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911916224915040.shtml

     春节日渐临近,奉节局“六加强”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烟花爆竹商品监管力度,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相关责任。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烟花爆竹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与辖区工商所层层签订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面面俱到。


     二是加强审查,确保烟花爆竹市场主体合法。该局在注册登记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审查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登记注册,对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的一律不予审核登记。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烟花爆竹质量安全。该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销单位经营主体资格和烟花爆竹商品的进货票证、质量证明、包装标识等事项,以及查看经营者持照亮照经营情况,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商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力度,打击烟花爆竹销售中的违法行为。落实区域经济监管服务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查处在禁销区内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杜绝在集贸市场、节日售货大棚、展览(展销)会、山(庙)会、超市、购物广场、商场、各类批发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和国道、省道两侧销售烟花爆竹。


     五是加强宣传,增强安全消费意识。该局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及时发出消费警示、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向广大消费者及烟花爆竹经营者宣传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危害后果,提高了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


     六是加强协调,部门联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秩序,确保节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奉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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