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段时间,一些虚假不实的收藏品、保健用品等类广告在我市大众媒体频繁出现,极易误导消费者,为此,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继,市局专门拟写了《消费品广告提示》,并通过媒体发布,以警示广大消费者。
目前问题较突出的几类广告分别是:一是书画、纪念表、纪念币等收藏品类广告。有的虚构事实抬高产品身价;有的偷换概念混淆视听;有的虚假表示产品升值前景;有的使用他人名义涉嫌违法或侵权。二是“xx钛锗手链”、“xx全能魔链”等金属链类广告。有的利用明星做宣传,有的利用普通消费者名义证明该手链具有抗疲劳的作用;有的虚构事实,宣称是黄金打造;有的则宣传含钛、锗等稀有金属的装饰品,具有抵抗电磁波、治颈椎疾病、消除疼痛等疗效,涉嫌虚假违法。三是所谓“保健功能”水杯类广告。有的声称能够将普通水变成“健康能量水”;有的利用消费者的名义作证明;有的宣传能治疗各种疾病,改善长期慢性症状。四是某些媒体发布的“xx理疗套服”、“xx蒸胇咳喘背心”等“功能”服饰类产品广告。有的宣传“不打针不吃药”穿上衣服就能治疗各种疾病;并利用消费者的名义作证明;有的利用中医药理、医理来为产品包装,给消费者造成误导。
针对上述广告,市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此类产品时,应查验产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有关批文、有关法定检测或检验机构的报告及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文件等,切不可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应理智选购商品。(广告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