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确保安全稳定。该局按照市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烟花爆竹质量监测,严格审批市场主体准入,迅速开展销售网点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免收限放区临时销售点经营户的工商注册登记费。同时周密部署,加大投入,切实有效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三是加强安全宣传,增强群众意识。该局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创和谐”主题开展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督促烟花爆竹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查验进货查验票证等内部管理制度。局机关和各所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凡各所及相关科室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到目前为止,该局收缴非法经营、贩运的烟花爆竹8个品种,168件,货值2万余元,立案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4个品种,价值7万余元,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垫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