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国上下积极开展“家电下乡”活动之际,江津区工商分局高度重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精心安排,周密组织,把抓好“家电下乡”市场监管作为服务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做,采取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巡查监管、规范销售行为、强化12315维权体系等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支农惠农”的好政策落到实处,为“家电下乡”保驾护航。自2008年12月江津区启动“家电下乡”活动以来,已销售家电20000余台(件),未发生一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实现零投诉。
一是建立健全经济户口,严把市场准入关。该局建立家电销售网点经营户的经济户口,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对全区取得农村家电销售网点的经营资格进行清理、规范和核查,对不符合主体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决不予“入市”,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合法经营和放心消费。充分发挥全区248个“一会两站”和媒体舆论导向的积极作用,开展送法下乡,大力宣传家电下乡市场监管政策,对农村家电销售网点的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要求经营者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坚决不出售翻新旧家电。该局对全区20余家中标企业、257户家电下乡经销网点实施备案登记公示制度,引导农民到指定网点购买。同时,向农村消费者散发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宣传家电挑选、使用常识,积极帮助农民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和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
三是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力度。严格执行销售网点家电产品进销台帐制度,保证经营行为能够追踪溯源。落实经营网点日巡查制,重点检查经营者所售家电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为废旧家电翻新、质量是否合格以及经营者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等。截至2月25日,该局共抽检家电产品55组,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清退下市,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
四是充分利用“12315”网络体系,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该局在全区每个乡镇、每个销售网点公示“12315”申诉举报电话和辖区工商所联系电话,在农村的“两站”设立“家电下乡”售后质量维权点,落实局机关科室、工商所和“两站”三级专人负责办理各类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事宜,保证家电下乡消费维权渠道的畅通,并及时公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形成监管合力。该局加强与商委、质监、税务、物价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服务的整体合力。强化部门协作机制,齐抓共管,确保农民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商品,切实为“家电下乡”保驾护航。(江津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