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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局“三个三”措施进一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奉节局“三个三”帅博代办公司措施进一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5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12516495214342.shtml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梁平局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与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明确“五个统一”, 制定“五项制度”,落实“三项措施”, 积极探索和创新消费维权服务机制,建立工商、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共同参与“四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消费维权零距离服务。

     (一)明确“五个统一”,规范维权联络站的设立和运行。一是统一标识。即统一维权联络站的名称、规格、内容和制作标准;二是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制订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并予以公示;三是统一工作流程。凡属受理范围的消费投诉,由消费调解员现场受理,并进行调查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不能达成和解的报送工商监督人员处理;四是统一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由辖区工商所指定两名片区执法人员为工商监督人员,并公示姓名、相片、联系电话,方便消费者联系;五是统一管理。明确维权联络站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二)制定“五项制度”,规范维权服务工作。根据维权服务工作的需要,制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及《学习培训制度》和《信息资料保密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规范“两站”工作。一是明确“两站”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二是实行一岗双责。即消费调解员同时兼任质量安全管理员,工商监督人员同时兼任业务指导员;三是将维权服务工作情况与建立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结合起来。将维权服务情况作为市场信用记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管;四是将消费投诉情况与商品质量分类监管结合起来,将消费者投诉率高,问题多的商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五是将消费维权服务情况作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三项措施”,提高维权联络站的服务能力。通过落实三项措施,强化指导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一是实行集中培训。对维权联络站的所有消费调解员经岗前培训后上岗;二是实行专人指导和监督。由联络站的工商监督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该站的日常维权服务工作,当调解员遇到疑难问题时可通过电话向监督人员咨询,也可要求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监管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联络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三是县局加强对联络站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确保督查工作深入到位。(梁平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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