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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121117131314489.shtml

     12月10日,在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会议上,市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元楷对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政府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推动力。市委、市政府将商标品牌建设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商标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实施商标战略,培育地方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相关政策,形成一个“政府推动、工商主管、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识。通过举办高层论坛、国际研讨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企业充分认识商标品牌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扩大我市商标品牌的影响力,努力打造“品牌重庆”。

     三要加大品牌建设推进力度,培育出更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大力提高注册商标总量,到2012年使我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万件以上;结合区域经济特色,加大对著名商标认定力度,到2012年使我市著名商标总数达到500件以上;加快驰名商标的推荐力度,开展分类指导,到2012年使我市驰名商标总数达到50件以上,形成“中国驰名、重庆著名、区县知名”商标品牌发展格局。  

     四要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做到协调发展。著名商标总量占注册商标总量的比例总体应控制在1.5%左右,在著名商标认定中既要把重点放在“一圈”,又要照顾“两翼”。“两翼”地区要重点培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五要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实行部门联动。在著名商标认定过程中,要积极征求地方党委政府的意见,征求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意见。尤其是著名商标复审时如有退出放弃的,要主动听取当地政府的意见。

     王元楷局长指出,商标品牌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头戏之一,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商标管理的职能作用,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帮助企业度过经济难关,不负市委市政府的期望和重托。(商标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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