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组织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各工商所成立了以所长担任组长、副所长任组员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内务组、巡查组、办案组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严格市场准入。工商部门与安监、供销等部门保持联系,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审批,对前置审批手续齐全的工商部门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并免收限放区临时销售点经营户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费,杜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是严格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经营的查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违反工商登记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四是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所长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对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查处“三无”产品,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九龙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