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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局开展个体验照实现工作“四促进” 石柱局开展个体验照实现工作“四促进”重庆代账公司
发布时间:2009年1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912117005315087.shtml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家电、手机流入农村市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满意,忠县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采取“四个一”措施加强辖区定点家电、手机下乡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


     一是一所一网格。对家电送货下乡实行网格化监管,以13个工商所为单位进行网格细化,明确监管职责与范围,全面动态掌握各所辖区内定点下乡企业和个体户字号名称、经营范围、分布区域、销售种类、商业信誉、守信程度等相关基础信息。且所与所之间相互沟通、加强配合,确保监管无盲点无遗漏。


     二是一日一巡查。为了加强对家电、手机下乡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和密度,落实专人专管,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对定点家电下乡的企业和个体户实行每天巡查制,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求巡查有内容,检查有重点,问题有记载,督导有落实。


     三是一周一汇总。加强家电下乡企业和个体户的自律行为,把好产品质量关,保证产品货真价实,并督导家电下乡企业和个体户建立家电下乡产品的进货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并要求定点单位对每周下乡产品的进货、销货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工商部门备案,以便及时掌握经营状况。


     四是一户一档案。为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定点家电下乡的企业和个体户建立专门档案袋,做到一户一档。全面掌握家电下乡企业和个体户的基本情况、指定经营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进货渠道、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资料,以便快速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申、投诉,追踪打击以家电下乡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翻新家电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忠县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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