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宽:即对五种案件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一是超范围经营时间不超过30日,超范围经营的品种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的项目,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已主动改正的;二是在企业牌匾、招牌上将企业名称简略或加字样,企业名称无实质性变化,对其它企业名称不构成侵权的;三是未悬挂营业执照及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四是企业未在限期内及时办理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是企业因正当理由在年检规定期限内未报送年检材料,经催告后及时补办的。对五种案件责令改正、从轻或减轻处罚。一是生产型企业已经具备开业条件,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二是利用自身经营场所,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在广告语中用词不当,并非蓄意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一般性违法案件。三是商标许可使用中,未及时办理许可备案手续的。四是违法行为人能自行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五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严:即对五种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一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危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特别是坑农害农、危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经济违法案件;二是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行为,侵犯驰名商标和名优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三是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四是公司、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行为。公司、企业出具虚假材料、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和证明材料骗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行为;五是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奉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