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由丰都县委、政协牵头,组织了有该县高家镇政府、工商所、国税所、地税所、农村商业银行分理处负责人和部分创业代表参加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调研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如何畅通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改善返乡农民工创业环境,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进行了座谈。
高镇工商所结合工商职能职责,就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门槛。坚持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原则,即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根据自身技术优势和实际,在符合城乡规划、市容、安全、环保、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土地、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对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凭租赁承包合同和经营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二是切实减免规费,促进自主创业。对离开本人户籍所在地农村前往城镇务工的农民返乡后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凭外出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连续一年以上居住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一年以上的证明,享受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的优惠。三是发挥工商职能,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工商部门掌握的信息资源,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加强对农民工创业指导。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帮助返乡农民工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在工商所开辟返乡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对前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安排专人负责政策、法律咨询和证照办理等服务。同时,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号码,对在偏远地方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丰都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