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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局四项措施加“两节”市场监管确保节日市场安全 渝北局四项措施加“两节”重庆财务公司市场监管确保节日市场安全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122415225714713.shtml

     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新办理的企业、个体,严格审查食品卫生经营前置许可,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的一律停发食品类经营执照。同时,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严把重点商品质量关。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乳制品、酒类、保健品等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监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实行退市制度,坚决依法处理,及时消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隐患。

     三是严把重点区域关。对食品经销企业、超市、集贸市场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列出重点监管目标,作出具体实施计划;加强对展销会、各类集市的上市食品和其他商品质量及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以“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四是严把猪肉市场秩序关。加强猪肉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游村串乡收购病死猪、销售病死猪肉等不法行为,对“四场一库”(即食品加工场、商场、屠宰场、集贸市场、冻库)进行逐一检查,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帐、索证索票制度,保证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

     五是严把消防安全关。对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突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切实把好农村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关。要加强对农村集市、农村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监管,防止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坑害农村消费者。加强对农村散装白酒等食品、饮品的监管,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问题。(大渡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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