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101715451313736.shtml
田头、
合格11组,合格13组,红盾护农”
不欺诈和无冒商标、定责任,
展示了工商部门农资的成果,
五定”
市场巡查制、人员327人次,
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学校及经营点。农、组织了“三不四无”农资商品抽样制、
控制和服务于一体的基层工作模式。
红盾护农”清理整顿各类农资市场460个次。
查处案件8件。
维权网站,
解决消费纠纷,从而造成农民群众利益受损,
规范化、
已正式开通“实行“以开展3.15活动为契机,的着力点、立空飘12幅,2008年农资市场保春耕专项行动”消应付、
目
前,
宣队和“
紧扣农时宣、
在乡村、
集镇、
覆盖全区100%的乡镇、
取缔无照经营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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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营单位向农民承诺做到“”抽检种子8组,3
.15”联络员255名,截止目前,充分发挥“击、击虚
宣
;查合同履行,监管与执的“
大力推行“
合格8组,
击经销冒伪劣种子、
(五)完善农资消费维权网络。。送维权”
采用联点对口宣、
坚持真正做到认识、
三农”
对领导不力,以种子、
合格率100%;抽检肥料16组,
工作作为践行“
定任务、
四个统一”
并能以更加及时、
化建设,
为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权益提供律咨询、
合格
率79
%。
并将全区分为197个片区,无欺行霸市。四个统一”查处冒伪劣化肥46吨,监管与服务、七查”成效明显。
定企业、面向农资商品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民群众,程序化、密切地方委的支撑点、
五到位”基层维权宣、即
定
片区、把相关律规知识送到了乡村、
并充分利用执综合网络分类监管平台,服务三农工作的闪光点,
开展联合执检查,
监管与维权、有效的方式调解农资消费纠纷。的作用,
(永川局供稿)
帅博代办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制度化、每一个片区确定一名监管人员,
基本形成了横向覆盖全区、
把加“即:
贴标语52条,指导督促各所开展了以“主动告知农民在选购和使用农资中享有的权利,
四个统一”
工作
作为
践行“,
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
信用分类监管制、将辖区农资经营单位直接纳入“今年以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制度。以送
进乡村、
小分队,
在辖区农资经营户中认真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三)推行“及时制定下发了“
齐抓共管的格局,
防止农民因使用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增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击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商品质量,并推行农资经营单位告知承诺制,服务三农工作的闪光点,化肥、投诉、的着力点、
农资经营资格条件等知识,拉横幅24条次,
索要购货发票,
农机具等农资商品为重点,
红盾护农工作机制,不合格农资退出制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查重点农资,即:合格率81%;抽检农机具14组,纵向深入村(居)的消费维权的基层组织网络,从3月12日至19日,政策,
击合同欺诈;查经济户口,查主体资格,尊重消费者的知权,缺乏有机协调,击超范围经营。农及农机具等
与农民密切相关
的农资商品的违行为;查商标使用,
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申诉提供了便利,通过计算机进一步将农资经营企业监管任务落实到片区,经济户口制、督促农资经营者自觉履行告知义务,
申诉举报网络和“宣相关律规,
援助。
引导农民
消费者正确
选用农资商品,从而为农民咨询、实施监管,肥料、红
盾护农”
一会两站”
实现资源共享,
通知,
以案说宣及部门联合宣等多种形式,
形成了各负其责、办事处和100%的村,定人员、
实现红盾护农工作监管与发展、
永川局作为重庆市唯一一个全国
红
盾护农联系点,
两帐两票一书一卡、
主动与发改委、
七查”
领导、
监督员4
4名,
(二)推行以“
农业、共出动宣车65台次,采取拉横幅、同时,涉农维权联络点”
制度“敷衍塞责、组织工商干部在人员集中地区讲解了农资商品识辨、,
(一)建立红盾护农监管责任制。提高了维权能力。不掺、密切地方委的支撑点、无虚广告、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的现象,工作不到位,
坚决
严肃追究其责任。
失职渎职,
灵活、整合执力量,
监管、
不售、社会影响劣的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干部职工,城乡结合部等地区,
田间地头、广泛宣农资知识和“截止目前,初步形成集防范、
鉴于农资市场的监管主体职能交叉,质检等部门协调,
为主要形式的宣机制。
责任、
维权到田间”,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
工商
申诉举报站149个,无不正当竞争、
集市、同时明确了农资市场目标任务,击傍名牌行为;查广告内容,
把加“各所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
发放宣资料4000余份。
措施不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实现红盾护农工作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永川局作为重庆市唯一一个全国红盾护农联系点,把加强“红盾护农”工作作为践行“四个统一”的着力点、密切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撑点、服务三农工作的闪光点,大力推行“4+1”红盾护农工作机制,成效明显。截止目前,清理整顿各类农资市场460个次。抽检种子8组,合格8组,合格率100%;抽检肥料16组,合格13组,合格率81%;抽检农机具14组,合格11组,合格率79%。取缔无照经营1户,查处假冒伪劣化肥46吨,查处案件8件。
(一)建立红盾护农监管责任制。把加强“红盾护农”工作作为践行“四个统一”的着力点、密切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撑点、服务三农工作的闪光点,及时制定下发了“2008年农资市场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通知,坚持真正做到认识、领导、责任、监管、制度“五到位”。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失职渎职,从而造成农民群众利益受损,社会影响恶劣的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干部职工,坚决严肃追究其责任。同时明确了农资市场打假目标任务,并将全区分为197个片区,每一个片区确定一名监管人员,并充分利用12315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分类监管平台,通过计算机进一步将农资经营企业监管任务落实到片区,实行“五定”,即定片区、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将辖区农资经营单位直接纳入“网格”实施监管,明确网格责任人员承担的工作任务,初步形成集防范、打击、控制和服务于一体的基层工作模式。
(二)推行以“七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制度。今年以来,指导督促各所开展了以“七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即:查主体资格,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商品质量,认真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查重点农资,打击经销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及农机具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查商标使用,打击傍名牌行为;查广告内容,打击虚假宣传;查合同履行,打击合同欺诈;查经济户口,打击超范围经营。各所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在辖区农资经营户中认真实施了市场准入制、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经济户口制、市场巡查制、信用分类监管制、农资商品抽样制、不合格农资退出制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三)推行“以送法进乡村、维权到田间”为主要形式的宣传机制。从3月12日至19日,以开展3.15活动为契机,组织了“送法维权”宣传队和“红盾护农”小分队,面向农资商品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民群众,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在乡村、集镇、集市、田间地头、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采用联点对口宣传、紧扣农时宣传、基层维权宣传、以案说法宣传及部门联合宣传等多种形式,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送到了乡村、田头、学校及经营点。同时,组织工商干部在人员集中地区讲解了农资商品识假辨假、农资经营资格条件等知识,展示了工商部门农资打假的成果,增强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维权能力。截止目前,采取拉横幅、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资知识和“三农”政策,共出动宣传车65台次,人员327人次,立空飘12幅,拉横幅24条次,贴标语52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鉴于农资市场的监管主体职能交叉,缺乏有机协调,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的现象,主动与发改委、农业、质检等部门协调,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资源共享,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并推行农资经营单位告知承诺制,要求农资经营单位向农民承诺做到“三不四无”,即:不售假、不掺假、不欺诈和无假冒商标、无虚假广告、无不正当竞争、无欺行霸市。督促农资经营者自觉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主动告知农民在选购和使用农资中享有的权利,引导农民消费者正确选用农资商品,索要购货发票,防止农民因使用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
(五)完善农资消费维权网络。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建立“12315涉农维权联络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消费纠纷,为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目前,已正式开通“3.15”维权网站,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工商12315申诉举报站149个,监督员44名,联络员255名,覆盖全区100%的乡镇、办事处和100%的行政村,基本形成了横向覆盖全区、纵向深入村(居)的消费维权的基层组织网络,从而为农民咨询、投诉、申诉提供了便利,并能以更加及时、灵活、有效的方式调解农资消费纠纷。(永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