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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局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万州局重庆代账公司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gs12315.cn/cms/html/2008102916073713852.shtml

     近年来,云阳局为确保“菜蓝子”、“米袋子”不出问题,始终将陈化粮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取得了显著成绩。共跟踪监管陈化粮稻谷1316吨,陈化粮玉米63吨,储备粮4000吨,查处非法经营陈化粮大案1件,没收非法陈化粮(稻谷)55吨,案值6.6万余元。近日,云阳县工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陈化粮监管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审批关。监督陈化粮销售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售处理陈化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销售陈化粮,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二是监督陈化粮购销企业签订责任书,严把购销关。该局积极参与监督有陈化粮购销资质的企业分别签订《陈化粮购买使用责任书》和《陈化粮销售责任书》,并实行库存、销售登记备案管理。

     三是建立和落实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要求粮食经营户建立健全粮食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在销售时,必须向消费者出示进货渠道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对于缺少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四是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严防陈化粮中途转卖。县工商局及各工商所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对辖区的陈化粮销售和加工企业从储存、销售、出库、运输、加工、使用等各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在2006年,某外省企业在云阳竞价购买1316吨陈化粮稻谷后,该局市场消保科的两名同志亲自监管护送到湖北省武汉市某目的地,确保了陈化粮的安全出境。(云阳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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