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通知》,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万州局进一步深化合同帮农,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民通过合同建立稳定的市场运行机制,引领农民增产致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力争到2011年,发展订单农业生产加工龙头企业30户,实现销售收入150 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500户,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实现全区一产业增加值40亿元以上。全区粮食、柑橘、烟叶、榨菜、蚕桑、中药材、果蔬、畜禽、水产等农业主导产业全面发展订单农业,农业订单覆盖面达80%以上,订单农业的产值占全区农业产值的90%以上。
一、加强行政指导,拓展农业订单合同覆盖面
(一)大力开展订单农业知识的宣传普及。集中组织开展“订单农业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农村宣传窗(栏)、宣传册等载体与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订单合同基础知识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实施订单农业知识辅导制度,对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户、农村经纪人进行合同知识培训,提高广大涉农主体的合同意识和实施农业订单的能力。
(二)全面推广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收集筛选实际使用的5类农产品合同文本,免费提供给各类涉农主体使用。推广使用涉农示范合同文本3556份,合同帮扶涉农企业45户,签约农户1.7万户,签约订单2348份,金额57030万元。对尚未涉及的农产品,及时帮助涉农主体量身定制规范的合同文本,力争主要涉农主体能普及使用规范的订单合同文本。
(三)积极培育扶持订单农业主体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由章程自行约定、免收注册登记费。去年新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52户,涉及种养殖、果蔬、中药材、桃李、茶叶、柑桔、桂圆、榨菜、农机助耕等20多个项目。二是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凡在万州新设立的“涉农”企业,均可以直接冠以“重庆”市名,不受注册资本大小的限制。三是围绕柑橘、榨菜、中药材和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促销,推进“经纪活农”行动工程,搞活农产品流通,打造特色经纪品牌。全面落实经纪执业人员的备案、明示、合同签字制度,经纪人备案率达100%。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工作。
(四)联手建立订单农业合同指导服务站。在重点农业产区所在的镇(乡、街道)工商所或司法所建立合同指导服务站,就地为广大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合同帮农服务,解决涉农双方签约或履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涉农双方按约履行。去年新建立龙沙镇、李河镇两家农业合同指导服务站,运行情况良好。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农业订单合同履约率
(一)实施订单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制度。发挥合同备案优势,积极鼓励涉农主体在订单合同签订前主动到工商部门报备,通过审查,帮助纠正自制农业订单合同中的规定不明、含糊不清、不合理、不平等条款,消除日后订单履行的隐患,维护订单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截止2008年底,全区格式合同备案率达到98%,审查率达到96%。
(二)完善涉农合同行政调解制度。充分运用《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发挥行政调解简便、快捷、灵活的优势,主动受理农业订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申请,积极为纠纷双方提供行政调解服务,及时化解订单合同纠纷,预防争议激化和矛盾扩大。行政调解不成的,及时提供法律指导。调解合同争议12件,争议金额24.35万元。
(三)大力支持涉农市场主体扩大融资。积极开展农户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凡属农户所有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应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支持农户从商业银行融资,帮助解决农户融资难、贷款难问题。积极牵线搭桥,指导各级个私协会、中介机构为涉农企业、农户与银行之间的融资对接,大力帮助突破融资瓶颈。去年共受理动产抵押登记32件,主债权金额14.46亿元。
(四)大力推进涉农主体信用品牌建设。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参与“守合同重信用” 认定公示活动,将涉农优势企业作为重点对象,积极培育区级、市级、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在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时,向涉农企业适度倾斜。去年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35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
(五)严厉查处涉农合同违法行为。建立涉农合同欺诈行为的预防机制,在农业的采收期、交易期、市场供需冲突期,及时发布涉农合同案件特点、规律和表现形式等违法行为的信息,增强社会公众防骗识诈意识和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利用“订单农业”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定金或保证金及以回收农产品为借口高价向农民推销劣质种子、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损农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去年共查处涉及合同违法案件2件,涉案金额1052.6万元。(万州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