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巴南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采取“四加强四完善”举措拉开2009年“红盾护农行动”帷幕,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责任机制。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四名副局长为副组长以及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下发文件,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等专项执法行动,努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为增强全局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分局把“红盾护农行动”列为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各所以片区为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力争“人人有指标、事事有人管”,出台了“红盾护农行动考评办法”,按照主体管理、质量监测、市场巡查、社会监督、自律教育、执法办案六大类24项指标进行考评,据此实施分级奖励或责任追究,确保红盾护农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维权,完善宣传机制。积极利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在全区21个街道、乡镇大规模举办“红盾护农保春耕”启动仪式,邀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现场发布红盾警示信息,公布农资商品质量状况;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发布消息,吸引社会对红盾护农行动的关注。同时利用村居委会和部分农资店醒目位置公开设立“红盾护农宣传栏”,将农资维权案例、知识和信息发布。并依托各农村工商所消委分会实施12315村村通工程,在全区42个行政村设立了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联络站,降低农民维权成本,做到了农民维权不出村。在春耕、夏收、秋播等时机,执法人员还将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农户,开展“红盾进农村”活动;通过实物展示、案例剖析等方式,面对面传授维权知识。同时,分局还将免费向群众发放“种子化肥鉴别方法”、“便民手册”等10余种宣传资料、书籍,确保全区农民不同程度的受益。
三是加强巡查,完善监管手段。分局要求系统9个工商所将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认真落实信用分类和日常监管,按照信用分类,完善农资经营户信用档案,采取动态网络监管和日常巡查监管相结合,采取定期检查与重点检查、定员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落实“两账两票一卡”制度,创新种子留样备查制度,认真查验和索证索票,标明货物发售来源和运销渠道,把好市场准入、商品流通、购买使用“三关”。今年以来,分局着力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商品等扰乱农资市场的行为。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6家,抽检农肥2组、种子10组,立案查处1起销售不合格肥料的案件,有效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
四是加强自律,完善长效机制。为开展好“红盾护农行动”,分局除采用多形式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外,还将着力推行四项制度:即推行现行赔付制度,指导经营户向社会公开“先行赔付承诺书”,让农民自主选择有先行赔付保障的经营者购买农资商品,破解农民维权难、赔偿晚、误农时的难题。推行农资留样备查制度,要求一次性销售播种2亩以上种子时,要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并将合同和种子样品送工商所备案,以便明确责任。推行农民评议农资经营户制度,组织召开一次农民代表、联络员座谈会,向农民了解农资商品使用情况,听取群众对经营者、监管者的意见,评选出一批“农资经营示范店”。推行销售责任制和承诺制度。要求经营户必须签订“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资销售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售后服务,保证对不合格农资商品实施下架和召回的责任。(巴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