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部分公交车体广告内容庸俗,广告画面陈旧破损、覆盖车窗及线路标记,造成视觉污染,影响市容及驾乘人员视线,新站牌大部分被广告画面遮挡,给市民乘车出行带来不便等。这些问题在今年初我市人大、政协会上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纷纷建言整治。为此,市局高度重视,认真吸纳有关建议,有的放矢,采取强力措施,从严整治规范。
一是积极参与了市政府对公交车载广告设置的论证,听取各方意见,以市市政委名义对《重庆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中涉及公交车载广告部分进行了修订。二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将公交车广告纳入了我市主城区户外广告整治范围,召开了车身广告制作发布单位广告整治工作动员会,积极引导其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在企业自行清理的基础上,市局对画面遮挡车窗、覆盖线路牌、以及陈旧破损的527幅广告进行了动员拆除,占到应拆除广告的47.6%,同时明确要求新发布广告不得覆盖车窗,剩余部分覆盖车窗的广告,合同到期后无条件拆除。四是从严审批车体广告。对医药类广告严格把关,并注意控制广告发布的点、线密度。另外,市局还拟发了《关于规范和美化户外广告发布画面的意见》,要求各区县广告监管部门加强广告艺术性审查,车体广告画面力求干净、明朗、文明、线路标记明显。五是对不宜设置广告的区域,市局同时建议市人大在《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中予以适当调整。(广告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