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明确恪守责任为全体工商干部职工基本职业操守。将繁荣经济、稳定社会、改善民生,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全局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来履行,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考核。把是否忠诚敬业、是否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列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运用到各级干部的选拔、推荐、任用、奖惩的全过程。
二是确立良性的责任导向,树立“责任行政”理念,全力营造“负责任光荣、不负责任可耻”的浓厚氛围。形成“身边无小事,事事都认真;心中有责任,事事要尽责”的共识。对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责任心强的同志要大张旗鼓给予表彰,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对无所用心、无所事事、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得过且过的不良现象要敢于批评。
三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由“权力本位”向“职责本位”转变。通过树立“责任工商”形象,加快工商职能转型进程。针对基层工商业务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繁杂而辛苦,每一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客观实际,该局要求每一名工商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力激发、树立对工商事业的真挚情感和自觉奉献精神,时刻把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具体的本职工作中去。
四是建立健全责任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多层次目标体系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界定权责标准,细化工作任务,明晰工作流程,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为。使目标、权力、责任相统一,人人有责,岗岗有责。加大责任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以权能履职、按程序问责”为内容的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讲“执行力”,绝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上有要求、下不理睬”。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效能低下、责任意识缺失和履职不当的领导和干部,坚决追究责任。(黔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