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重庆市涪陵区消委始终秉承大家的消委大家办,大家的事业大家建的“大消委”理念,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同。2007年,涪陵区消委“大消委”工作被中消委评为创新工作奖。
(一)树立大理念,夯实思想基础
涪陵区消委首先跳出狭义的消委观,把消费者组织定格在“大消委”上,同时通过给领导写讲话和领导讲话灌输“大消委”理念,在各种场合纠正澄清狭义消委的错误认识,通过工作机制和工作联结巩固“大消委”的理念,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大消委的工作格局。通过多年的宣传、引导、灌输、实践,“大消委”的理念在涪陵已根深蒂固,深入人心。
(二)建立大组织,夯实组织基础
本着“以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维权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做大建强消委理事会上狠下了功夫。一是在理事会组成单位上适度做大,尽可能将与消费者维权事业相关的单位纳入其中。理事单位及理事中,既吸纳了相关行政组织,又收编了部分经营者;既遴选了消费者代表,又推举了一些行业组织加入其中;既网络了大量行政执法人员,又集聚了大量社会贤达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既注重从少年儿童起始保护,又不忽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理事单位中,涵盖了从生到死全程关联部门;既突出城市,更不忘农村这个大局。从理事单位的组成看,几乎做到了全方位覆盖。从2008年5月换届后的理事会看,成员单位增加到了88个,为历届消委(协)之最;成员单位中,除行政单位、大众媒体、法律服务机构和少量经营者代表外,有农村理事15名(其中农民理事5名),维权志愿者25名;同时还将老龄委、老干部局、残联、妇联、关工委等纳入其中,从而扩大了覆盖面,强化了组织结构,为深化消费维权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健全大网络,夯实工作基础
自2001年以来,涪陵区消委在解决延伸、下沉、完善网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纵向上,把消委工作的触角下伸到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全区46个乡镇、街道均建起了完备的消委分会,418个社区、行政村建起了消费者投诉站263个(占社区和行政村的62.92%),并且做到了“八有”:有机构、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薄册、有工作、有奖惩、有影响。二是横向上,将消委的网络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和角落,做到全涵盖,实现了有消费者、有消费的地方即有维权机构。至2008年5月,在区级职能部门中建起了28个维权办公室,在企业、市场、学校建起了25个宣传(教)站、5个服务站;在消费者中选聘了25位热心消费维权事业的志愿者。从目前情况看,这些机构运转正常,前景良好,已经成为消费者联系各方的桥梁和纽带。
(四)创立大机制,夯实运行基础
健全组织、完善网络非常重要,涪陵区消委做了七个方面的探索。首先,建立完善了理事会工作机制,落实了一年一度的理事会制度,重大问题提交理事会讨论决定;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并落实了季度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制度,研究分析一个时期的工作和投诉热点,提出消费警示和工作指导意见。二是实行了副会长轮流值守制度,每个副会长值守一个季度,(其间,秘书处向其汇报工作,重大问题由值守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及会长共同研究决定),季末在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上进行总结和交接,使每个副会长都能感受消委工作的艰辛,掌握工作动态,把握投诉重点,加强工作指导;三是建立秘书长碰头会制度,鉴于副秘书长非专职且分散于各部门,为加强对消委日常工作的了解,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消委秘书长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四是建立行政建议制度。区消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不同时令的投诉情况,有针对性的给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行政监管建议,近年来已发出行政建议书8份。五是建立指导督查制度。鉴于各维权办公室和各宣传(教)站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熟悉程度不一,领导重视力度各异,区消委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督导,指导培训室(站)人员,推动工作平衡发展。六是交流沟通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投诉热点、焦点、难点和季节、节假日特点,分行业不定期的召开分析通报会,通报各企业、经营者的投诉情况,沟通投诉中的问题,提出维权工作要求。七是建立实行信息共享机制,每半年与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各维权办公室交换通报一次投诉处理情况,年底各常务理事单位向秘书处报送维权工作总结,以实现情况互通,资源共享,工作共推。现在,区消委已形成运转协调、关系融洽、气氛和谐、工作有序、形象良好的大家庭。
(五)构建大舞台,夯实聚合基础
近年来,涪陵区消委为构建大消委格局搭建了四个平台;一是工作平台,各理事单位,制别是常务理事单位均可借助每年一度的理事会发布消息,安排部署工作,履行理事单位的职责和使命;二是督促督导平台,相关理事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包括龙头企业,可在热点分析研究通报会上传达方针政策,贯彻法律法规,下达行政要求,同时,有关商家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通报企业情况,申辩生产经营困难和纠纷调处苦衷,从而达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沟通与理解,合力推动维权工作。三是警示宣传平台。为了凝结大消委合力,凝聚大家的力量,形成统一的大消委声音,涪陵区消委自2007年8月起,建起了3.15维权网站,确定专人定期不定期收集理事单位和各室、站及志愿者关于维权的动态、呼声及建议意见在网上宣传,同时单位也可主动将维权部署、执法动态、消费热点、投诉难点、消费警示等在3.15维权网上及时发布。今年以来共发布相关单位工作动态、警示365条。同时,还在《巴渝都市报》设置天天3.15打假维权反欺诈专栏,宣传维权动态和各理事单位的维权工作经验。四是成果形象展示平台。每年3.15期间,区消委都要组织声势浩大、内容丰富、影响深远的文艺晚会和成果展示活动,由各单位出节目、发信息、展示打假维权成果,展示大消委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形象。2004年以来,涪陵区消委共组织3.15晚会4场,维权成果展示4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20多吨,货值金额600多万元。
(六)实施大教育,夯实主体基础
一是坚持消费教育从娃娃抓起,使消费者从小就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的理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一方面开展了消费教育进校园行动,由消委提供教材(讲稿),在长江师范学院、涪陵实验中学、希望小学等10所大中小学校开展消费教育,将消费教育进校园、进课堂,2005年以来,各校共上消费教课600余课时,听讲师生17000多人次,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消费知识得以提高。另一方面,还主动送课上门,利用学校的重大节庆活动,由消委秘书处及消委分会到学校开展互动消费教育。三年来,区消委共到11所学校讲课11次,受教育师生13000余人。二是坚持寓教于乐抓教育,将消法知识、消费知识、典型案例编排成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到社区进校园广泛宣传。三年来共组织文艺宣传8次,受众达20000余人。三是坚持消费教育从基层抓起,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鉴于农民消费者为数众多,消费能力低,消费知识欠缺,因此,多年来涪陵消委始终把农民消费教育作为重点和难点拿在手上抓。一方面利用“3.15”系列活动,送法下乡、送科学消费知识下乡;另一方面,利用各理事单位科技赶场,送科技下乡把科学消费知识、识假辨假知识、投诉保护知识教给农民群众,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几年来,消委系统共开展消费维权下乡活动28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57800份(册)。四是始终坚持消费舆论宣传。多年来,涪陵消委充分利用《巴渝都市报》和涪陵电视台、涪陵广播电台、涪陵红盾网等大众媒体,强力推进舆论宣传,共发布消费警示32条(次),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386次,报道维权工作动态及典型维权案例885篇(次)。
(七)实现大融合,夯实深化基础
通过多年来的教育、宣传、引导、建设,涪陵区大消委的理念已牢固树立,大消委的格局已经铸就。消委理事单位都能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坚持目标,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恪尽职守,共同推动维权事业;各维权办公室、宣教站及志愿者都能按部就班,尽心竭力围绕消费维权不懈努力;全社会都能与消费侵权行为作斗争。2004年以来,全区消委系统共接待投诉5860人(次),调处消费纠纷5674件,调处率达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08500元。支持消费者诉讼15件。消委成为调解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涪陵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