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重点抓好所班子每月轮流到辖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下访一天。目的是与辖区党委、政府进行工作沟通,开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育市场,支持新农村建设,创立地方品牌,规范市场秩序,宣传工商法律法规,解决群众疑、难、怨的问题。
二是重点明确岗位职责,促使监管服务“精益求精”。该所坚持岗责结合,细化各自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标准,促使市场监管服务工作精细化,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及管理人员的特长,按照有利执法、便于管理的原则,年初将原有的15个片区,缩小为8个监管责任区,按人定岗、定责、定员、定落实,正副所长带头与职工一起,强化市场监管。每个片区有一名所领导和一名监管人员,负责对其片区内法制宣传、市场主体规范、群众投诉举报处理、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对辖区市场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三是深化绩效考核,保障履职工作“兢兢业业”。该所根据基层工商所的特点,改革以往考核中存在的同岗同队人员职责划分不清等弊端,推行以“定岗、定人、定责、定落实”为核心的考核机制,通过细化岗位职责,量化考核分值,明确奖惩标准,形成工作有目标、职责有范围、考核有机制、奖惩有办法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了各项工作有效转变。一是实现了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的转变。通过有效实施绩效考核,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特别在食品安全监管、消保维权、市场主体监管等工作中,由过去出现问题去解决问题实现向逐步建立预防机制的转变,努力实现提前介入、超前监管。二是实现了突击性推动向制度治本的转变。由于绩效考核办法实行了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个人的工作完成时效、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和反馈,确保了业务开展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上级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三是实现了由外力推动向自觉行为的转变。通过深化绩效考核,该所出现了许多喜人景象。即: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干部工作热情高涨,为推进四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统一奠定了基础。
自正式推行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以来,该所实际运行效果良好。一方面不仅凝聚了人心,增强干部依法行政和认真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明确岗位,明确责任,做到人与岗对称,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诿和岗位空缺现象,真正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荣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