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来,石柱县工商局为扎实推进“一社一标”、“一所一品”商标富农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示,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出台了支持商标发展的扶持政策:“对申请获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的,补助0.2万元;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市级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50万元、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市级名牌产品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称誉的,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有关政策予以补助”。同时,石柱局与县政府签订了“新申报40件、注册15件,争创石柱红辣椒重庆市著名商标”的2009年重点工作目标。目前,该局全面启动了“一社一标”、“一所一品” 商标富农工作。(石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