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把“解放思想、扩大开放”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支持全县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经济发展,綦江局积极从四个方面改革年检方式、放宽年检要求:一是鼓励园区内及四大支柱产业企业申报年检免审。对年检免审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免除审查程序,其直接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二是园区及四大支柱产业企业申报年检超过规定时间不足二个月的,免予经济处罚;企业申报年检超出规定时间二个月,但在当年内主动补办年检的,在规定的处罚幅度内减轻处罚。三是除前置许可文件、证件有效期届满外,企业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每年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延期参加年检。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延期参加年检的最长期限由30日延长至6个月。四是放宽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金的年检审查要求。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一致的,其净资产数额比注册资金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可不强制企业变更注册资金。(綦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