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通知》精神。分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检查小组,抽掉专门力量,周密布置,制定方案、措施,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底,对辖区内的鉴证类中介企业开展了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做法:
一是深入摸底调查。通过微机搜索,档案普查,实地巡查,现已查清辖区内存活鉴证类企业共有12户,注册资本700万元;从业人员90人;2008年服务收入共1014.95万元。
二是要求自查自纠。该局于2008年11月中旬,召开鉴证类企业座谈会,在普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制定自查整顿意见书,发放自查表,要求限期自我检查,自我规范,自我整改,促进行业自律。
三是强化集中整治。从2月3日开始,组成专项整顿小组,对鉴证类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通过“八查八看”和自查排查的工作方法,对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
四是实行信息公示。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经开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