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着力于信息公开,搭平台、建机制、畅途径,阳光政务公开透明
一是搭建信息公开主平台。依托分局办事大厅、区行政审批大厅、各工商所办事大厅,建立起与办事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平台,办宣传栏、贴宣传画、塑宣传墙,设立电子触摸屏、便民服务薄,公布群众最想了解、最需要了解、最不了解的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明示费用依据、原则及标准,让群众了解工商、明白工商、理解工商。
二是构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体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人员、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出台本局的《政务公开制度》,把相关经费纳入分局财政年度预算,建立思想、制度、经费三重保障。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红盾内外网、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创建网络信息公开渠道,设置行政审批类、行政执法类、便民服务类等宣传栏目,公开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工商职能、政策措施,争取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支持与理解,推动和谐工商的建设;依托电视、报纸、广播、新闻等媒体,开设专栏节目,刊登报道文章,开通服务热线,集中报道一系列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行动,曝光一批重、特大典型案件,威慑非法分子,树立工商执法权威。
(二)着力于执法效能,明程序、强规范、重服务,阳光执法实现“三化”
一是依法行政,执法办案规范化。从执法案件的立、查、审、罚、结五个环节入手,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办审定分离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对同一性质、情节相近、相似区域的案件处罚标准保持相对平衡,防止处罚结果畸轻畸重;认真落实告知及听证制度,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在核实的基础上采纳合理的意见,防止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公开处罚依据的法律、政策、权限,公开个案处罚的事实、理由、结果,对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除法律法规规定需保密外,应予以公布,不可隐瞒;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办法,对监督主体、内容、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内部执法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是刚柔相济,市场监管人性化。要求全体监管干部牢固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意识,做到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管。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事前告知、事中服务、事后监督”,把行政服务与行政监管结合起来,采取行政提醒、行政建议、行政预警、行政回访等方式,为市场经营主体出谋划策,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督,真正实现监管前移和预警防范,在监管方式上实现新突破,使监管更具人性化。
三是内外监督,执法人员清廉化。从群众监督入手,推行“执法效能监督卡”,为干部行政行为装上“电子眼”。由办事群众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等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干部职工在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书面评价、填写卡片,监察室再依据卡片评价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执法效能监督卡”制度为干部行政行为套上紧箍咒,受到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从内部监督入手,推行“廉政警示教育卡”,为干部廉洁从政敲响“警示钟”。把总局“六项禁令”、市局“纠正不正之风十不准”、“八荣八耻”等内容录入、制成卡片,全局219名在职干部职工人手一卡,随身携带,引导干部及时发现自己在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
(三)着力于服务质量,创新形式、全程规范、强化互动,阳光服务彰显活力
一方面,建立注册登记规范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追究制、无偿代办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下放审批权限,明确受理主体、时限和程序,做到服务规范、程序分明;出台登记工作规范与措施,推出规范的格式文本,使登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行“登记业务告知卡”,把办理登记须提交的材料、办事流程、注意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制成卡片,供企业、服务对象查询,为市场主体准入铺好“高速路”;建立网上咨询平台,开通企业登记咨询服务热线,认真、热情、耐心、及时地受理各类咨询。
另一方面, 建立工商部门与服务对象的互动联系机制。对集中工业园区、大型企业、重点企业,集中时间、人力,主动上门,提供注册登记、企业年检等服务;开展“走近企业”活动,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倾听企业心声,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出谋划策;推行“服务联系卡”,把每名监管干部的姓名、联系方式、服务项目及主要职责制成名片式卡片,送至重点企业、协会组织和其他监管服务对象,为工商与企业之间架起“连心桥”。根据卡片,企业就可随时向工商干部举报、投诉、咨询,把“有事找工商”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沙坪坝局供稿)